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5-0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支持的最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一、资金支持计划概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2025年内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多家航运及相关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2亿元,资金使用期限最长为自提款之日起24个月,具体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该计划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公司")可向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士基供应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的资金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上港集团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二、资金支持业务的具体进展

沪东公司与马士基供应链已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根据约定,沪东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马士基供应链提供了人民币0.49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其流动资金周转。

本次资金支持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合同主体

委托人: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托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借款方: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三)资金金额:0.49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利率:2%。

(五)资金期限: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6日。

(六)本金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七)违约责任条款:

如借款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或本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暂停后续资金发放;

2. 宣告已发放资金提前到期,并要求立即偿还全部本息及相关费用;

3.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从借款方账户中扣收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三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招商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资金支持完成后,沪东公司已累计向马士基供应链提供资金0.49亿元人民币,在董事会批准的2.45亿元额度内尚余1.96亿元可用额度。

三、截至目前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本年度内通过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31%;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36%。目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