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执法人员在对某工贸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污水处理井等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虽然制定了《有限空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但未按规定组织演练。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整改,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对其作出了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侥幸心理。未设置警示标志、未组织演练等行为看似小事,实则暴露出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的认识不足和管理疏漏。
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复杂,风险较高,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企业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
法律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明确指出:
-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十一条:企业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或未组织演练的,将面临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安全提示
污水井、地窖等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极易积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作业前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 必须进行作业审批。
- 必须开展针对性气体检测。
- 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企业应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