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网络空间遭受恶意攻击、诽谤该如何应对?面对违规异地执法又当如何维权?遭遇不合理收费或财物摊派问题时,企业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这些问题如今有了明确的法律解答。
自5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特别设立了"权益保护"专章。该章节明确指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条款针对实践中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只有切实维护企业权益,才能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仍存在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运动式执法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重复检查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法治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让企业家对未来有了更稳定的信心。
要落实好权益保护工作,关键是要用法律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边界。以行政执法检查为例,过去不少民营企业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反映强烈。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在上海,推行"检查码"制度后,"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已成为常态,近期更推出了"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首批即减少企业负担的事项超过400项。这些措施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为企业营造了更好的创新环境。
各地应当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方面要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更要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地见效。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了多个"首次"突破:第一次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等。这些创新举措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贯方针。
要强化权益保护,还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于错误言论要及时澄清,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打击,同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多达26处,体现了法律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制形式不加歧视、平等对待,才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良法还需善治。确保法律有效实施,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通过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