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并打好内蒙古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自治区相关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将对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实施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
根据文件内容,被列入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范围的行业包括:火电、选煤、煤化工、建材、钢铁、石化和化工、铝等高耗水工业,以及宾馆、游泳场馆、洗车场所、洗浴场所、高校、室外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对于不符合节水要求的项目,将一律暂停批准取水许可申请;而对于已经获得取水许可但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则要求限期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如改造后仍不达标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不再延续其取水许可。
此外,在核定、下达和调整用水计划时,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要求,并根据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节水改造的实际进展,合理调整用水计划,以确保既能满足生产需求,又能达到节水目标。
自治区水利厅将从水效对标、节水技改、健全制度、完善计量等多方面入手,指导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相关单位提升节水能力。同时,还将大力推动节水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自治区节水产业联盟的作用,积极推广成熟的适用节水技术和产品。在节水改造过程中,将重点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并全面开展“节水贷”“水权贷”等绿色金融服务,为节水主体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和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