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启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该试点在辽宁、江苏、浙江、山东、陕西和宁夏六地开展,各试点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不少于10家单位进行实践探索。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是指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具有丰富经验并兼职从事安全监管的一线员工。试点工作明确了监督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权限,并要求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包括人员选拔标准、激励机制和退出制度等。
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但一线从业人员的操作失误仍时有发生,成为安全隐患的重要来源。统计显示,约八成特种设备事故与管理不善及违章操作有关。同时,一线员工往往是最容易发现设备隐患的群体。此前在山东烟台的部分单位试点中,该制度已显示出显著成效。
此次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为全国范围内的制度推广积累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