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后,我区多地遭遇洪涝灾害,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机构迅速响应,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全力以赴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据最新统计,全区已向重点受灾区域调拨了3.4万件(套)救援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妥善安排。

为有效应对汛情,全区各地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度,加强联合会商机制,精准预测强降雨的时间、强度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同时,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全面强化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等地面对城市内涝和农田积水问题,迅速启动排涝清淤行动。应急、气象、水利、农牧等部门加强协作,持续监测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住建、城管、水务等单位联合行动,重点排查并防范城市内涝风险点。

在具体救援工作中,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等地已安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2万余人。各地投入机械设备1.4万台套,累计使用排涝设备737台次,调用救援物资8287套,修复水利工程设施270处,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救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