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自治区政协组织召开了关于"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实践与应用专题研讨会,重点探讨了如何进一步推进"政协+法院"模式下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会议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主持,自治区政协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到会致辞,自治区政协秘书长也列席了此次研讨会。

在会议中,自治区政协相关专委会负责同志首先汇报了前期调研情况。随后,来自基层政协、法院的负责人,政协委员代表、基层法官以及案件当事人等多方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自"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以来,已成功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为政协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平台,进一步密切了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大家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政协委员调解能力,推动纠纷调解工作质效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