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宁城县发生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徐某和丛某因门前地界归属问题对簿公堂。在法院判决后双方申请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走访,通过释法明理、情理交融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长达九年的矛盾积怨。
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这场纠纷由来已久,如果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清理争议地界堆放的杂物,虽然能够恢复土地原状,却无法真正解决根本问题。我们联合村书记、当事人共同好友多次登门调解,用温情唤起双方的邻里之情,最终实现了关系和解。"
近年来,赤峰市法院系统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将司法工作从传统的"案结事了"向更高层次的"人和心安"延伸。通过构建"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的温情触角延伸到矛盾化解的每一个环节。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建武表示:"司法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促进社会和谐、修复人际关系的新起点。我们的目标不仅是确保义务履行到位,更要注重化解心结,修复信任关系,促进邻里和睦。"
为推进这项工作深入开展,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系统化诉后社会关系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法官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对每起案件进行精准"画像",并据此量身定制个性化修复方案。
自今年3月该机制正式实施以来,赤峰市各基层法院积极响应。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诉后关系修复办公室,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松山区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红山区人民法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帮扶体系;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建立判后跟踪回访制度,有效提升了执前和解率。
数据显示,该工作机制已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赤峰市法院系统上诉率同比下降2.1%,申诉率下降1.65%,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显著提高,调解成功率上升4.08%。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诉后关系修复成功率达到90.3%,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这些数据背后,是无数对立情绪的消解、受损关系的重建以及社会风险的有效防控。通过这一创新机制,赤峰市法院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更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